黃石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黃石市財政局 關于2024-2025年市直單位機動車保險服務等十類項目政府采購框架協議供應商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3-12-12 | 分類:地方法規
黃石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黃石市財政局
黃政數局發〔2023〕6號
黃石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黃石市財政局
關于2024-2025年市直單位機動車保險服務等十類項目政府采購框架協議供應商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市直各單位、各縣(市、區)財政局、各集中采購機構、各框架協議供應商:
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項目采購績效,降低采購成本,進一步做好市直單位多頻次、小額度政府集中采購工作,根據《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110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56號)和《關于印發〈黃石市直機關集中采購目錄實施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黃政數局發〔2020〕14號),經市政府采購中心公開征集,確定了2024-2025年市直單位政府采購框架協議供應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框架協議供應商的范圍及時限
本次公開征集確定第一階段十類項目封閉式框架協議入圍供應商共627家。其中:家具和用具貨物采購58家、機動車保險服務8家、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45家、法律服務12家、會計服務56家、審計服務74家、資產評估(含預算績效評價咨詢)服務51家、印刷服務61家、工程造價鑒定服務201家、物業管理服務采購61家(名單見附表)。
本次確定的框架協議供應商家具和用具貨物采購有效期為一年,即從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9類服務項目采購有效期均為兩年,即從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框架協議采購限額標準
2024-2025年市直單位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在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機動車保險服務、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法律服務、會計服務、審計服務、資產評估服務(含預算績效評價咨詢服務)、印刷服務、工程造價鑒定服務、物業管理服務等項目實行框架協議采購,200萬元以上的作為單獨項目委托市政府采購中心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采購方式執行;2024年市直單位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在1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家具和用具貨物采購實行框架協議采購,60萬元以上的作為單獨項目委托市政府采購中心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采購方式執行。
三、框架協議采購相關程序
1、市直單位確定第二階段成交供應商的方式為二次競價,也可以直接選定,選擇適合本單位需要的第一階段入圍框架協議供應商。
2、市直單位采購框架協議供應項目,單項或批量10萬元以上的須編制政府采購預算,通過黃石市“預算一體化政府采購管理系統”進行政府采購項目計劃備案和合同備案,并登陸“黃石市政府采購電子商城”公開交易過程。采購實施完畢后,憑“黃石市政府采購電子商城”合同及政府采購計劃備案表等相關憑證辦理資金支付手續。
3、市直單位應按照信息公開有關要求在“湖北政府采購網”和“黃石市政府采購電子商城”公開框架協議供應采購的結果,包括框架協議供應項目的名稱、成交金額、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服務要求等有關信息,確保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的及時、完整、準確。
四、框架協議采購監督管理
政府采購框架協議供應執行情況將納入年度政府采購監督檢查。市直各單位應當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制度管理,嚴格執行框架協議供應商管理規定。政府采購框架協議供應商要全面簽訂《湖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書》并嚴格執行。市政府采購中心要對采購人和框架協議供應商合同簽訂、履約、售后服務、驗收等執行情況進行抽查,及時處理發現的違規違約情形,并將抽查情況報市財政局。對采購人未按框架協議供應商管理規定執行的,市財政局將根據政府采購相關制度規定予以處理,并按協同監管機制的要求,將檢查結果報市紀檢監察部門及審計部門。對不履行框架協議供應承諾和違反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的供應商,依法處理并納入政府采購信用信息管理,予以公開。
五、其他事項
各縣(市、區)可根據本地情況,自行確定框架協議入圍供應商名單。
黃石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黃石市財政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黃石市市直單位框架協議入圍供應商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