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一個項目是否適用政府采購法?
2023-06-25 | 分類:理論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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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一個項目是否適用政府采購法,需看是否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采購主體,包含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
二是資金性質也要屬于財政性資金;
三是采購范圍,包括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
這三個條件具體該如何理解呢?
一、采購主體
法規釋義:政府采購的主體包括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
1.國家機關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等。其中軍事采購法規由中央軍事委員會另行制定。
2.事業單位包括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等。
3.團體組織是指納入預算管理的各黨派及政府批準的社會團體。團體組織包括群眾團體、人民團體和社會團體。其中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愿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社會團體需在民政部登記,種類繁多,此處僅列舉群眾團體和人民團體。
22個群眾團體和人民團體包括:
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中國作家協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國法學會、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國人民外交學會、中國宋慶齡基金會、黃埔軍校同學會、歐美同學會、中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中華職業教育社、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中國計劃生育協會。
二、資金性質
法規釋義:財政性資金是指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
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都應當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那么,行政單位、事業單位中的收入分別是指什么呢?
1.行政單位:收入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撥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2.事業單位: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這里的其他收入又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關于財政性資金,下面是兩個焦點問題:
1.經營性收入屬于財政性資金嗎?
答:公益性醫院、公立大學的財政補助收入以及事業收入、經營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自有資金”,均應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凡使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資金開展的政府采購活動,無論資金來源,都應當執行政府采購規定。
2.捐贈收入屬于財政性資金嗎?
答:首先,只有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可以接受捐贈。其次,事業單位的捐贈收入也要納入預算管理,凡使用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開展的政府采購活動,無論資金來源,都應當執行政府采購規定。
三、采購范圍
滿足前兩個條件,采購范圍屬于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適用政府采購法,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流程進行采購。不屬于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且在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不適用政府采購法,按照采購人單位的內部控制管理規定進行采購。
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未達到采購限額標準的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不是政府采購”的表述是不規范的,法律法規中準確的表述都是“不適用政府采購法”。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zNTY0OTEwNA==&mid=2247493168&idx=1&sn=9147baaad05e95881ef0407976721b17&chksm=e8e1470fdf96ce1941c0bf340187ebec4fff067fd5b4bdfd26c63b4a3faaaa1baf3a991e9553&mpshare=1&scene=23&srcid=0526gq1M9nAhzKasHYAVyaTl&sharer_sharetime=1687659006166&sharer_shareid=8de03471bfabc0de9cc040f5229f34c9#rd